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李稻葵:当前个税体制恶化收入差距 算计工资族

2017-08-09 10:44:19 点击数:

成本巨大”、“设计简陋”、“弱智”、“事实上已经沦为工资税”……   因为接连发表文章和微博用以上刺激性字眼“炮轰”个税修正案,央行货币政策委员会委员、清华大学经济管理学院金融系主任李稻葵这两天炙手可热。   在“起征点拟调至3000元,并将9级超额累进税率改为7级”的个税修正案向社会公开征集意见火热进行到第10天、全国人大网站已收到逾19.4万条意见的时候,一位有着显赫身份背景的学者如此不客气地“炮轰”,让人们很是兴奋。   李稻葵“炮轰”了什么?个税的问题有那么不堪吗?有什么更好的解决方案吗?昨晚9点,李稻葵接受了“新闻观点”的专访。   眼下税制,毫无疑问打击了劳动所得   “目睹一些女工每天干10个小时,月收入超过3000元后,看着工资单上的扣税款的眼神和泪水;也见过老板们一夜狂欢数万元账单进了成本,老板可以不领工资把所有支出列入成本,根本就不用交个人所得税。”这是一位网友对李稻葵“炮轰”文章的跟帖评论。理论上,对富人多征、对工薪少征、对低薪不征,我们国家当前的累进税制担负着拉近贫富差距的功能,很公平。但现实却常常背道而驰——   李稻葵:   与其说当前的个人所得税制拉平了收入分配,倒不如说它恶化了收入差距。   在当前的税制下,工资收入按照累进的方式征税,而投资回报的征收税率却比许多人工资的平均税率还要低(比如房租所得的税率为5%),至于资本增值所得则不用征税。在当前国内收入差距主要来自财产性收入所得的背景下,这种税制毫无疑问打击了劳动所得。   另外,不管是否合理或合法,在动员资源和社会关系去避税的能力上,高收入家庭的能力要远远高于低收入家庭。高收入家庭一般不是拿工资的,是有企业的,有专业的律师、会计师,可以进行合理、合法的运作和转移来避税。所以,如果税率很高,实际上对于这样的家庭,反而收不上来税。到最后只有拿工资的人纳税,导致不公平。   从理论上说,就算高收入家庭老老实实交税,高税率也会使他们的行为产生扭曲。税率高的时候,他们就不干活了,或者会找一些税率比较低的领域工作,会导致工作效率的下降。这种税收损失与税率的平方成正比,上升得很快。   还有,征收机构看不见的收入有很多。很多的收入根本就不报,政府只能收看得见的“工资税”,而且还是要在正规的企事业单位。现在板子只打在挣工资的人身上,这部分人的收入本来就是很低的。   炮轰2   用个税高税率调节收入分配更是空想   “用一个比较平、比较低的(如上限为20%以下)的税率来征税”,这是李稻葵给出的改革建议。也就是说,不设什么9级、7级超额累进税率,而是所有纳税人按同一较低税率征税。   有好事者按照李的方案算了一笔账:一个月薪5.3万元的高收入者,如果按照目前的个税草案,税率在30%一档,每月应交税1.5万元;在起征点仍为3000元的情况下,如果以李稻葵建议的20%税率计,可以少交5000元。可是,对于一个月薪仅6000元的人,改20%的低平税率反而让他多交税300元。   这不是减轻了高收入者的税负,反而加重了低收入者的负担吗?“这到底是在拉近还是拉大贫富差距?李专家有没有搞错”——   李稻葵:   低平税率导致部分工薪层税负上升是个技术问题,把起征点提高就可以解决了。也不必担心起征点升高导致纳税人减少。如果把居民所有的收入包括工资所得、资本分红(如租金、资本增值所得,负增值在一定程度上应该抵税)以及其他所有收入合并纳税的话,收入增加,可征收的人群实际上会很多。难度其实也不算很大,你去买股票、买房子、买车,要不要身份证?有技术条件。   搞低平税率,根据世界各国的经验,政府的税收总额不下降反而上升,是因为税基宽了。   在我看来,只要把税基拓宽了,很大程度上就解决贫富差距问题了。政府可以去通过税收的增量去补贴低收入家庭,反而增加了平税的合理性。   中国收入差距的特点是,城市内部的差距小于农村内部,城乡之间的差距大于城市内部和农村内部。要减少收入差距,应该在城乡之间、在城市和农村的最低端下工夫。   来算笔账。全国大概有3亿多家庭,就算是10%,3000万家庭贫困,拿出3000亿,每个家庭补1万块钱够不够?3000亿是多少?4000多亿元的个税收入,占国家预算内财政总收入也不足5%。  所以说,不要把减少收入差距的重担完全压在个人所得税上面。国家用来调节个人收入的工具很多。而个人所得税这个工具,是成本非常高的工具,带来社会不和谐的工具。   用个税高税率调节收入分配更是空想,这一点国际学术界早有共识。上世纪80年代学界流行的笑话是某南美大国只有几百人交个税。为什么?体制与社会福利不健全,高税率下偷税漏税不仅盛行而且理直气壮,一定是拿死工资的人缴税,拿活钱的人逃税,最后是恶化了收入分配。   炮轰3   美国式高累进税制学不得,这是不归路   李稻葵:   当前中国的社会基础不支持西方式的高税额、高累进的个人所得税制。什么社会基础?那就是纳税人眼见为实的社会福利。中国目前显然不具备这一社会基础。   美国的高累进税制,会驱动政治家们为了短暂的政治需要,给某些行业或者给诸如房贷利息等某些项目减免税,这些修修补补的措施带来了巨大的征收成本。到美国的公共图书馆里看,一进门最最显著的位置上,就是税法。美国十几万页、几十册的税法,非专业的人士是搞不懂的,收入稍微复杂一点的家庭,就必须请专业会计师打理个税。这个我们学不得,这个是不归路。   我们现在也有这样的情况,比如说“国家奖学金”、“科技奖”,这都是免税的。没必要这么干,收入就是收入,不管它是总理给的还是资本家给的,捆在一起都应该交税。   [建议]   找个省试一年平税看看   个税修正草案面向社会公开征集意见10天来,在逾19.4万条意见中,有相当多的意见指向了3000元这个起征点,“认为起征点还是低”,“5000元更合理”的提法不时见诸报端。但在李稻葵看来却是,“当今中国社会在个人所得税问题的讨论上偏离了方向,过多的注意力放在了提高起征点的枝节问题上。”   李稻葵:   是不该关注起征点,我支持上调起征点,我是觉得大家对税收的关注缺少系统、全面的思路。个税必须系统全面改革——当前的讨论拘泥于细节的修修补补,大方向应先搞对。   建议个税改革遵循三个原则:宽税基,低税率,计负担。宽税基指的是各种收入都要纳税;低税率指的是税率要低平;计负担指的是要考虑家庭赡养人数。   俄罗斯个税改革的经验应该学习:据茅于轼转述JPE杂志文章,改革前为12%、20%、30%三档税率,改革后合并为13%,起征点提高了三分之一,最后,由于踊跃纳税,个税总额改革后三年累计提高了60%以上!俄罗斯同行经常告诉我,百姓非常拥护税改,大家排队缴税。   我同意渐进式改革,可以不用一步到位,先建立一个低平税率,然后逐步地去完善。比如从七档分成三档,5%、10%、15%,过几年再变成单轨。   现在全世界有20多个国家实行了平税,效果都很好,促进了纳税人积极纳税,也使得政府的监管成本简化。我们也要允许试点,比如找出一个省、一个市或者一个区试点,试一年看看。   [围观]   哪个富人是通过工资致富的?   @草根投行:严重赞同,个人所得税已经沦为人头税,劳动报酬的税率已成为最高的。企业税率增值税17%+所得税25%,也不过42%,个人最高是45%,况且增值税作为流转税还允许抵扣,所得税还允许发生合理费用,个人呢,只能默默全额承担了,再想想纳税人的待遇,我就心里哇凉哇凉的、眼泪哗哗哗哗的。   @论说天下:我是拿死工资的,工资不高也不太低。个税调整后就不用再缴个人所得税了,相对来说工资也就提高了。你的观点有点道理,但你所说的现象只是阳光下的部分阴影,遮挡不住阳光的光芒,更何况作为总比不作为要好。   @晴耕雨读于青青竹林:赞,最后变成合法工资课重税,灰色收入不交税。   @lawyerzhou的微博:同意!企业所得税只有25%一个等级,为什么个人所得税要有9个等级?高新技术企业还有10%的减免,为什么个人所得税没有减免?同样是月入5000,为什么养活一家三口和仅仅养活自己,征税是一样的?   @会易-张秀斌:有一句话,“偷税九十九,漏税家家有”,只能说是高税率下企业的无奈选择!   @银河证券黄华:李教授的观点我很赞成,试想,中国哪一个富人是真正通过工资来致富的?目前的税制只会激发富人逃税,同时打破更多人通过打工致富的美梦。   @秦朔:1、低税率、平税率问题比起征点问题更重要,更长远;2、财产性收入纳税,比劳动性收入纳税的问题更重要;3、综合纳税、家庭纳税,比个人纳税更重要。方向应该是:广税基(才能建立纳税意识和纳税人文化)、低税率、抑资本(也要适当)、用综合。再不能屋下架屋了。   @路易四十一:已经不知道该说什么好了,与其这样无休止地讨论,不如先提高起征点,可以像提高利率或准备金率那样,进行常态化的税改嘛,改一点是一点,等改得差不多了,再出一套完整的个税体系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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